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今年9月初接獲可靠情資,指稱一對林姓、洪姓夫妻檔藥頭,利用接受美沙冬戒斷替代療法戒毒之際從事販毒不法勾當,於是展開偵辦。林姓夫妻檔除了於醫院前向喝美沙冬戒斷毒癮之藥腳兜售海洛因毒品外,並沿途由洪嫌以超商外之公用電話撥打予藥腳,約定好交易時間、地點,等藥腳到達後,即至渠等所駕駛之日產黑色自小客車,於該車內交易毒品。而其服務好到連手頭較緊之藥腳拿中獎之統一發票購毒也照收不誤。
專案小組經數月跟蹤監控,發現該夫妻檔藥頭警覺性極高,常於同一區域之巷道繞行,亦不時由其妻子洪嫌下車佯裝購物,實為反瞻是否有車輛或人員跟監。本局於102年11月26日見時機成熟,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偕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臺中憲兵隊等單位,於下午4時同步展開收網行動。在跟監、逮捕過程中,陸續發現有藥腳上車購買毒品,警方於錄影蒐證後,將6名藥腳及林姓、洪姓2名藥頭以毒品現行犯一網打盡,總計起獲一級毒品海洛因8小包(19.9公克),手機2支、毒品分裝袋、電子磅秤、計算機、贓款新臺幣9300元、購毒用已中獎統一發票3張等證物,警方正積極追緝上游毒販中。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毒品犯罪危害甚鉅,販毒者最高更可判處死刑,切勿貪圖暴利,自毀前程。」一日染上毒品,將終身遺害自己、家庭及社會,要勇敢向毒品說「不」,免致身陷囹圄,更影響未來美好前途。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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